白癜风好的专业医院 https://jbk.familydoctor.com.cn/bjbdfyy_ks4612/案情介绍
年3月1日晚,原告马某某突感头疼恶心,先入某市石埠子卫生院,因怀疑脑出血医院就诊。被告行头颅CT检查确定脑出血,并行开颅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,于年5月7日出院,出院时原告生命体征平稳,呈睁眼昏迷状态,无自主意识,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。
医院存在过错,导致其损害,因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,诉至法院,且看详情。
患方观点
原告认为:年3月1日晚上11点左右,原告突然感觉头疼恶心,找车医院后,该医院医生怀疑医院治疗。原告的弟弟联系了被告处的医生代主任,该医生帮助将原告送到被告的住院楼14楼后,当时3月2日凌晨1点,找了值班医生,医生没做任何检查让护士测量了血压,当时为mmHg,护士挂上吊瓶,给口服了一粒药片后,医生就走了,问护士,护士就让等着就行。陪床的发现病情更加严重,出现抽搐、口吐白水,憋气严重现象,找护士,护士说是等等,刚打上针没有那么快。到了3月2日上午9点多,主任查房发现情况不对,被告才安排医生做检查,之后告诉家属是脑出血需要手术。做完手术后就成了植物人状态。原告家属认为被告作为一个医疗单位,未尽到及时检查治疗的职责,导致原告植物人状态,有关损失应当予以赔偿,经多次调解被告只答应给付一部分费用,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诸法院,望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损失。
医方观点
医院辩称:原告于年3月2日01:01到我院脑病一科就诊,值班医生接诊该患者,患者当时正值癫痫发作,不配合做影像学检查,遂先收入病房,积极控制癫痫发作,并积极找寻癫痫发作原因。期间给予对症治疗,后予以头颅MRI、CT检查确定脑出血,病情危急,转神经外科行开颅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,经积极治疗,于年5月7日出院,现在呈植物人状态。疾病的确诊需要有一个过程,寻找病因就是排除掉一个个发病原因的过程,需要一定时间,而不是等我们知道结果是脑出血,倒过来推定做个头颅CT这么简单。对于本例患者,患者癫痫发作入院,在寻找癫痫发作病因过程中,我们按照癫痫持续状态寻找病因,等找到发病原因为脑出血这一事实,其间医护人员一直密切观察病情,对症治疗,患者自入院到神经外科手术这段时间病情无加重,各项技术操作符合诊疗规范,但医院承担30-40%的责任,医院都认为比例过高,请求法院依法判决。
司法鉴定
鉴定意见为:医院在被鉴定人出现明显脑血管意外症状时,未及时完善头部影像学检查,未及时明确诊断并干预,存在过错,过错与脑出血后遗症(植物人)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、建议医疗过错的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,具体为30%-40%。同时鉴定:1、被鉴定人马某某脑出血后遗症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,评定为一级伤残;2、被鉴定人马某某误工期限、护理期限、营养期限建议分别考虑至评残前一日为宜;3、被鉴定人马某某鉴定日后存在完全护理依赖;4、被鉴定人后续存在多项需要继续治疗的情形。
法院观点
本院认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,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原告因病到被告处手术治疗,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的事实,有司法鉴定意见书予以证明,医院虽有异议,认为鉴定意见书认定其过错参与度比例过高,但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,对该鉴定意见书的效力,依法应予认定。根据鉴定意见,本院确定被告承担36%的赔偿责任。
判决结果
年11月29日法院判决:医院赔偿原告马某某各项损失共计.35元,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。
律师解析
1.本案鉴定意见合理吗?
脑出血虽然没有严格的治疗时间窗,但是一旦有手术指征,越早手术预后越好,早期的脑出血手术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继发性脑损伤,从而大大的降低死亡率脑出血手术指征:患者意识情况下是处于昏迷、瞳孔散大,对光反应迟钝,基底节区出血量在30ml以上,丘脑出血量在15ml以上,小脑出血大于10ml或者直径大于3cm,并且伴有明显的脑积水,重症脑室出血,脑室呈铸型的改变。本案患者剧烈头痛并出现癫痫症状,不及时行头部影像学检查,过错明显,被检查承担次要责任非常合理。
2.医院的答辩理由合理吗?
医院以患者存在癫痫不宜做检查为由收住院观察,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理由,头痛、血压高、癫痫发作(如无癫痫既往史、首次发作)需高度怀疑脑血管意外,医院的医生都有清楚认识,但医院却将行头部CT检查的强指征反而作为不行CT检查的理由,难道不能控制癫痫后行CT检查?而且患者并没有出现癫痫持续状态。
3.医院为何会出现本案低级错误?
医院建设有卒中中心、胸痛中心,林律师处理了众多这一类医疗纠纷,医务人员明知存在宝贵治疗时间窗,但诊疗行为极其不规范、不及时。有胸痛症状典型的,心电图都不做一个;有心电图有异常的,不及时分析报告请心内科会诊;有可以明确诊断为脑梗塞在4-6小时内的,因为不想半夜起床处理不给溶栓的。其实,很多医疗纠纷不是医务人员水平不行,而是责任心不强,用很多权威医学专家的话说,这一类医生就不适合从医。
图片来源于网络,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,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